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 ||
发布日期:2008-03-24 | ||
转自光明日报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3月20日,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李源潮指出,要充分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这项工作。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让整个选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把有志向、有热情、有潜力的大学生选拔出来。要切实抓好上岗教育培训,特别是要组织选聘的大学生到先进村进行“驻村培训”,了解新农村建设情况,掌握“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开展农村工作的本领。要根据大学生的服务意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制定和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妥善安排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李源潮要求,要加强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大学生自觉自愿原则,鼓励热爱农村、热爱农民、志愿到农村去经受艰苦生活磨炼的优秀大学生积极报名应聘;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注意质量、讲求实效,不追求数量。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社会各方面了解、支持这项工作,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北京、山西、辽宁、江苏、河南等省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国农业大学党委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负责同志就参与做好选聘工作作了讲话。中农办、公安部、民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及部分高等学校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