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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员做诚信的表率(创新与实践)
发布日期:2008-03-25
    对不诚信行为坚决说“不”,四川自贡市大安区推进党内诚信建设——
    让党员做诚信的表率(创新与实践)
    
    转自《人民日报》
    
    不久前的一天,江姐故里、四川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红苕地社区广场热闹异常。社区46名党员走上主席台,向党组织和群众庄严宣誓:“讲求诚信,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并当众宣读“诚信承诺”,签订诚信“责任书”……对党内不诚信行为坚决说“不”,源于区里正在实施的“诚信大安建设”中的一项全新举措:加强党内诚信建设。
    
    党内诚信建设的推出颇有针对性: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办理事项随便表态,但就是不付诸行动;有的党员干部怕麻烦,对群众的事“踢皮球”……
    
    “党员干部说话不算话、不讲诚信,虽然是少数,但严重影响党组织公信力,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风气。”区委书记未也坦言,“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应当带头讲诚信、做表率,以党内诚信带动社会诚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要对党忠诚,不要欺上瞒下;要实事求是,不要玩弄是非;要政令畅通,不要阳奉阴违;要真抓实干,不要弄虚作假;要善待群众,不要与民争利;要真诚待人,不要虚情假意。”在大安区党员心中,这些话深“刻”于心。这也是大安为推进党内诚信建设而制定的八大行为规范,并以此细化、量化,作为考评党组织和党员的核心依据。
    
    去年底,土柱村村部前院坝内人头攒动,参会的村民手中都拿着表格,当起了“考官”,认真地听取村干部“汇报”工作,并逐一在表格上圈点打分。领到测评表的村民们发现,对村党员干部的民主测评增加了一张表格——《村(社区)党员干部诚信评议细化打分表》。
    
    “对照检查,过去不讲诚信的行为还真有,自己还不觉得。”董家村党支部书记余万友感慨。
    
    如今,大安已探索建立了诚信承诺、诚信公示、诚信考核评议、失信惩戒、诚信举报、诚信档案、诚信考察7项党内诚信建设制度,将诚信作为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党组织的失信行为,由上级党组织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党员干部的失信行为,依规给予诫勉、警告等处分并追究责任。尤其是,党员干部任职提拔,要专题考察其诚信表现,不过关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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