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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的“江苏样本”
发布日期:2008-03-27

    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和谐劳动关系的“江苏样本”
    
    转自新华报业网
    
    尽可能多地吸纳工人新成员加入工会组织,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由此构建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新样本”,成为5年来我省工会工作的耀眼亮色。
    多种类型从业人员成为工会“新鲜血液”
    
    [亮点回放]2006年8月5日,沃尔玛南京店工会成立,这是它在全国省会城市成立的第一家工会;10天后,同为世界零售业“三巨头”之一的泰国正大集团易初爱莲徐州店工会成立,成为该集团全球连锁超市组建的第一家工会。
    
    一向被视为“硬骨头”的外企组建工会屡屡告捷,是江苏工会组织建设的一个侧影。
    
    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人说,外企经营者对中国工会缺乏了解,对工会组织抱有顾虑和戒心。为了外企工会组建的“破局”,沃尔玛新街口店工会成立前,南京市总工会干部先后登门达26次。
    
    农民工因流动性大、分散面广,仅依靠地方工会无法有效组织。我省借助乡镇、社区、街道和企业等各类工会,把工会组织延伸到每一个“神经末梢”。
    
    到去年底,全省共建立工会组织28.6万个,发展工会会员1283.4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545.8万人,职工入会率达89.7%,私企工会组建率80.1%,外企工会组建率86.4%,在我省投资的411家世界500强企业92%建了工会。
    
    872万职工背靠“娘家”尝甜头
    
    [数字撷英]截至目前,全省集体合同建制企业14万多家,覆盖职工920多万人,签订劳动合同职工742万多人。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17万余家,列全国第一,870多万名职工因此受益。
    
    组建工会是基础。入会工人更为关心的是:加入工会能给我们带来什么?我省各级工会组织用实践作出了回答。
    
    《实施〈工会法〉办法》、《劳动合同条例》、《集体合同条例》、《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和《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这“一办法六条例”在全国的率先制定,形成了富有江苏特色的维权法规体系。
    
    法规付诸实践,成为职工依法维权的得力武器。广泛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是我省推动工资协商的创新之举,打破了协商双方“一头热一头冷”的尴尬。扬中一家日资企业首次工资协商后,职工的劲头足了,企业尝到了甜头。今年,在工资集体合同即将到期之前,企业行政方主动发出了新一轮工资协商要约, 5名董事从日本专程赶到扬中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工资协商集体合同。
    
    坐在一条板凳上的协商,带来了“劳资和谐”。调查表明,94.7%的职工认为工资协商成效明显,六成职工选择通过工资协商改善自己的工资水平,其中,工资协议增长7%—14%的企业5830家,占52.32%。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鱼”又授“渔”
    
    [现场直击]在南京市白下路2号的南京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记者看到,特困救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小额贷款、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9个服务窗口一字排开,求助职工在这里总能找到需要的帮扶,接受“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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