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2008-04-03
 

    转自<求是>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任务,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向前进,到2020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准确把握这次改革的任务和要求,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这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重要改革,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一次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同时,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管理者、公共权力行使者和改革创新组织者,在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任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行的调整和改革。它既是整个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其他改革起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的组织和运转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近3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的每一项重要进展,也都与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只有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才能更好地应对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各种挑战,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环境。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也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较为薄弱,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必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必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发挥公益类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必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准确把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通过不断努力,最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使政府定位更加准确,政府组织更加科学,政府行为更加规范,政府责任更加明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从总体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的组织和运转牵涉到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从总体上进行谋划。一是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通盘考虑,整体设计,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二是要把政府机构改革放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中统筹考虑,政府机构改革要体现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三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同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多年来的不断改革,我们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一些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还很艰巨。必须继续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力争取得新的进展。
    
    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应干预。要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的重点。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清晰界定、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
    
    要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划清各部门的职责边界,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解决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
    
    要做到权责一致。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要在配置部门职能的同时明确相应的责任,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切实解决有权无责、有责无权和权责不匹配问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立法行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应诉,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机制。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以强化责任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运行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完善行政监督和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充分考虑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潜在风险等因素,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任务非常艰巨,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难度加大,等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当前政府面临的十分重要的任务,政府的组织结构、运转机制、管理方式和效能等都要围绕这一任务来考虑,通过改革,消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从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力求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带有探索性、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实行大部门体制,是指把相同或者相近的政府职能加以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或者把职能相同或者相近的机构归并为一个较大的部门。大部门体制的关键是部门在职能上实行有机统一,以利于明确责权、协调配合和行政问责。实践表明,在有机整合基础上组建大部门,对于解决机构设置过多、职责分工过细、权责脱节以及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突出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行大部门体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在条件比较成熟的部门迈出了重要步伐,既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的相对稳定,同时也为今后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议事协调机构的改革,都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推进。要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任务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任务和程序。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立足于建立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同时,配套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财政政策。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与权限调整,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会比较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改革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确保政府各部门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作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