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工作 | ||
发布日期:2008-04-29 |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等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转自《人民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讨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会议指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会议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认为,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党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重大决策,这对进一步激发党代表大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和团结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各项权利,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党代表大会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发挥好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不断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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