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 |
发布日期:2009-07-10 |
《江苏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日前出台。这份国内首个考核大学生村官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如果下村少、没有实绩的,不能评优;基本不下村,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的,将被评为不合格;考核基本合格的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合格的还将被解聘。 省选聘办负责人介绍,大学生村官干好、干坏,不再是一个样。考核办法首次明确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标准。坚持在村(社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的,或利用所学专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干事创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且业绩突出的,可评为优秀。他还强调,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将被评为不合格:基本不在村(社区)工作、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组织纪律观念差,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省选聘办负责人介绍,为了能真实、客观地评价大学生村官表现,考核办法力求充分体现民意。比如年度考核除了在一定范围内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外,考核组还将与乡镇领导、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谈话,并深入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场所现场了解、走访农户,最后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据了解,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省选聘办负责人介绍,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可以参加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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