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9-12-08 |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变当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干部严肃问责。同时,要妥善做好被调整干部的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好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干部严格管理。同时,要建立干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中央办公厅在印发《意见》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到干部工作全过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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