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组织人事论坛:绝不让用人权受到玷污
发布日期:2010-03-19

  最近,河南省委组织部通报了原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国华受贿卖官案件。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40多万元,被“双开”,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一案件再次警示我们,作为组织部长必须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决不能拿用人权谋取私利。
  
  领导职位是国家公器,绝不能随意授受,更不能藉以徇私。在整个权力体系中,用人权是最核心、最关键的权力,是其他一切权力的基础。用人权一旦被侵蚀,必然把腐败传导到所任用人员行使的其他权力上,形成连锁污染。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人腐败有着更长的腐败链条,会导致系统性、全面性的腐败,危害最烈,必须格外予以重视。

  掌握用人权的是各级党委。在党委领导班子中,其直接责任者和具体行使者是组织部长。组织部长以及其他参与选人用人权力运作的同志,即所谓管干部的干部,对保持用人权的廉洁公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以坚强的党性、至公的态度,行使好用人权。要有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绝不可存半点谋私之念、弄权之心。要把“十严禁”作为铁的纪律,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不为金钱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受亲近所累。要以王彦生同志为榜样,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坚守党的原则。不符合干部政策和规定的事,绝不通融,坚决捍卫用人上的廉洁公正。

  保持用人权的廉洁公正,仅靠个人自觉、靠教育是不够的,从根本上说,必须靠制度、靠对制度的坚决执行。首先,要严把入口。党性不强、操守不好的人不能当组工干部,更不能当组织部长。其次,要加强监督。要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地管理和约束组工干部,堵塞可能发生的用人腐败漏洞。要注重预防,对组工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由小过酿成大错。最后,对滥用用人权、拿用人权谋私贪腐的人,要坚决追查、从严从快惩处,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