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
发布日期:2010-04-07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6日下午,中组部、中宣部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李源潮指出,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李源潮要求,要借鉴和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贴近基层单位实际,确定具体争创主题;坚持分类指导,设计活动载体;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中组部、中宣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长,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宣部副部长翟卫华主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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