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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生: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到干部选任全过程
发布日期:2010-05-07

   5月6日,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出部署。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王国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弘强,出席江苏分会场会议。王国生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把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王国生指出,党中央十分重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这次中央批准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又一重要举措,表明了中央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的坚强决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高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王国生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使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四项监督制度,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四项监督制度,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四项监督制度,为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既要管好本级,又要抓好下级、带好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既要管好自身,又要抓好班子、带好一支队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照四项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不符合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予以修订;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操作规程,分解工作任务,明晰责任主体,细化办理程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发现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要及时调查核实,根据政策法规作出严肃处理。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把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全省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坚强保证。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分管负责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党委有关负责人参加江苏分会场会议。各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委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部部长,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各市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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