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安排6亿元扶持资金投向6大方面 |
发布日期:2010-06-01 |
五大产业是常州工业的脊梁,今年我市将安排扶持资金6亿元,市和各辖市(区)财政分别出资3亿元。具体投向6大方面。 一、支持五大产业做强做大专项资金 本项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3亿元,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主要支持: 1、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超100亿元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年入库税收首超1亿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对全市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产业重点项目给予定额补助,单个项目补助1000万元。 3、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当年投资2亿元以上的产业龙头企业实施的重大项目或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设备补助,设备补助标准为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 二、支持五大产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本项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7000万元。主要支持: 1、对五大产业骨干企业上年度争取的国家和省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由市本级、辖市(区)两财政按照1:1的比例,对照要求进行匹配。 2、每年支持引进建设的重大公共技术平台不超过5个,对单个平台市本级财政支持600-1200万元,其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或建设总投入的50%,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 3、对国家级创新平台市本级财政支持50万元,省级创新平台市本级财政支持30万元,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同一单位当年新建两个以上创新平台,奖励最高级别,不重复奖励。 4、重点创业平台每年择优支持建设1-2个,对单个平台市本级财政支持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支持内容投入总额的50%,按一定比例分年度拨款,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 三、支持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专项资金 本项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7000万元。主要支持: 1、对重大研发机构和重点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一事一议”,按照“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定向组织、独立评审,单个项目市本级财政支持不低于1000万元,辖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 2、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单个项目市本级财政支持不低于200万元,辖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 3、市本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支持“一核八园”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按照《常州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和《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四、支持五大产业外贸出口专项资金 本项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主要支持: 1、对年度出口超5000万美元、1亿美元、5亿美元、10亿美元以上并继续保持增长的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市场开拓专项扶持资金。 2、对新获得商务部、江苏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出口品牌”企业,市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五、支持五大产业打造城市产业品牌专项资金 本项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主要支持: 1、对我市新能源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参与招投标的新能源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建设项目中采用新能源终端产品总金额或中标价中新能源终端产品总金额的5%(市本级财政)和项目优先顺序给予补助。 2、对新能源产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中购买设备总金额的10%(市本级财政)和项目优先顺序给予补助。 3、对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或示范工程竞标,且新能源终端产品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中标确认价的10%(市本级财政)给予资助。 4、对企业获得国家、省新能源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安排配套资金或给予贷款贴息。 六、支持发展创投、加快企业上市专项资金 本项扶持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辖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匹配。主要支持: 1、常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贴息:对最终入围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贴息扶持。 2、创业投入奖励:按当年度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 3、上市申报补贴:对当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此外,为加快突破企业融资瓶颈,我市对为五大产业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政策扶持。具体包括两条:一是设立“五大产业信用担保奖励资金”,对担保机构为五大产业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额,按照年担保日均余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二是设立“五大产业信用担保补贴资金”,一方面进行担保费补助,对担保机构收取五大产业受保企业年担保费率较低的,予以适当补助,另一方面进行风险代偿补贴,对为五大产业企业融资担保发生的风险代偿,根据最终实际代偿损失,予以适当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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