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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立人才最高奖“江苏杰出人才奖”
发布日期:2010-06-04

  为了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励人才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创优实践,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江苏杰出人才奖”,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10名在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等领域获得突出成就的优秀人才,作为江苏杰出人才进行重奖,这将是我省人才方面的最高奖项。

  首届评选对象应为2003年以来在我省工作3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申报人员除个人综合实力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应用研究领域、技术发明领域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者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的;运用自己的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创造出国内外知名品牌,或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在教育、卫生、宣传、文化和政法等社会事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享有较高声誉的;在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或传统工艺的继承、创新方面在同行业处于顶尖水平的;在其他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

  推荐申报工作将在2010年6月9日前结束。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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