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论:让干得好的考得好 |
发布日期:2010-06-30 |
省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江苏每年新提拔的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有不少于1/3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6月26日,在南京召开的省区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中组部有关领导也指出,要大力推进、全面推开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这是近年来干部群众最认可也是最有成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举措。以江苏为例,自2000年首次公开选拔2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以来,全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干部已达10万人以上。其中,包括140多位“市厅级”和340多位“正处级”。实践证明,公选上来的干部本人素质比较高,群众满意度比较高,腐败出问题的比较少。 不过,在改革实践中,各方对竞争性选拔干部也有不少议论。比如,“考得好的不一定干得好”、“干得好的不一定考得好”,“干部进步全靠‘嘴皮子’、‘笔杆子’”,有的干部成了“考试族”,把精力放在复习考试上,影响了平时工作……这些议论尽管有些有失偏颇,但却也反映出当前竞争性选拔干部中一些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 民主竞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是用人的三个重要导向。竞争性选拔干部,民主竞争的导向无疑有所加强。不过,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各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能考出一个干部的才,却难以考出他的德,德才兼备有所偏重。而注重实绩,在各种考试中则有所减弱。一些在基层埋头苦干的干部,往往因为不熟悉考试规则、不擅口头与文字表达而被淘汰。 如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制度设计,防止唯分数选干部,防止选用夸夸其谈的“马谡”?重要的一条是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把考试和考察更好地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成功的竞争性选拔,应该是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 完善竞争性选拔制度,目前各地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北京在笔试环节,减少了与职位相关度不高的知识性考题,由考知识向考能力、考素质转变。在面试中,还要求考生提交近三年的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浙江提出让“考试族”变成“干事族”,突出笔试实践性,考生“干得好不用复习、干得不好复习也没有用”。同时,导入综合素质评价,在确定面试人选时,将个人基本条件和工作实绩量化计分,并与笔试成绩占同样权重计入总成绩。南京在公推公选中让“知情人投知情票”:让“一把手”来推荐,他们熟悉岗位了解干部;让党员群众来测评,体现人民的干部由人民选择;让专家来评判,专业评价更权威。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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