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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中心组就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举行专题学习报告
发布日期:2010-07-20

  17日,我市在行政中心举行主题为“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市委书记范燕青主持会议,并就我市进一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出:要在提高制度学习的自觉性上,在实现重点突破上,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在提高制度配套性上下功夫,切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范燕青指出,四项监督制度抓住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健全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全程监督机制,对于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范燕青就我市进一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出四点要求:

  一、深入学习,要在提高制度学习的自觉性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列为2010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

  二、全面推行,要在实现重点突破上下功夫。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严格离任检查制度;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督促检查,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年度自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切实纠正;辖市(区)委组织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制度,要在提高制度配套性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推行县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优选模型,积极推行“五差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

  报告会由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梁妍慧主讲。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市纪委全体领导,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等参加专题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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