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述之三 |
发布日期:2010-07-23 |
党要管党,关键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首先要从严管理干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我市以实施有效监督为方向,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将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努力将管理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全过程,实现全方位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 吴宪新是常州市物品编码所的一名工程师,但他同时还有一个特殊身份——常州市委组织部特邀监督员。“简单地说,我们的工作就是帮助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吴宪新介绍说,特邀监督员来自社会各个领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受聘后,主要通过情况通报、征求意见、信息报送、参与检查、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和反映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全市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社会各界对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调整配备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反映情况,以及社会各界对市委组织部和全市组织系统及其工作人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组织工作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等方面的情况等。 “不能坐在家里监督,遇到不熟悉的干部提拔人选,仅看组织部门提供的材料是肯定不够的。这就需要我们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开展调研,听取他们的看法,不然就无法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二 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力为重点,我市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努力形成干部管理监督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1997年起,我市先后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组织函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提高对领导干部日常的监督,重点抓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2007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暂行办法》,积极畅通干部“下”的渠道。2009年,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通过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着力破解干部监督的难点,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体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2003年起,制定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提责任制,做到关口前移,努力从源头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在实行廉政征询制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邀请市纪委副书记参加有讨论干部事项的部务会,征求市纪委对拟提拔人选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每年组织对各辖市(区)、有关单位《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着重了解和监督各单位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各项具体规定的情况,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和监督责任制。2008年起,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即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实现了选人程序监督与用人标准监督的有机统一。 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市纪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等9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干部违法违纪立案查处情况,分析干部队伍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三 1998年起,市委组织部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12年来,先后聘请七批共408人次担任特邀监督员,每批人数由最初的18人增加到现在的120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参与组织工作的程度不断加深,为我市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8年度和2009年度,全市分别有1012名和984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申报了个人有关事项,覆盖面已达到100%。 今年,我市将对3个市级机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三责联审”。 同时,我市各地各部门也不断探索创新,以制度设计严管干部,亮点频现。新北区实行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的监督管理;戚墅堰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民意收集运用机制,为经常性了解和准确评价干部提供了有效的方法途径;市纪委(监察局)整合乡镇纪检监察资源,加强了对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