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老龄事业 |
发布日期:2010-08-25 |
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昨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研究了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议题。 我市在1985年就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到2009年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7.51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8.76%,且仍在继续增长。据预测,到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比例将达22.46%。 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我市将重点完善养老、医疗、老年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今年,建立市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还明确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以及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增发20%低保金等。 会议同时明确,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年内各辖市区养老机构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8%以上,并通过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市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 “人人都会老,人人要养老。”市长王伟成指出,老年人要安度晚年,第一是保障,第二是养老。发展好老龄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好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关爱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居家养老是今后一段时间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家庭要承担起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情操等引导工作,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另外,在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之间老龄事业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化老年服务产业,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全面实现现代化社会进程相同步,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常州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 市委常委、副市长俞志平和副市长居丽琴、韩九云、张耀钢、王成斌、朱晓敏、高清、朱锐参加会议。 |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