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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新兴产业
发布日期:2010-09-09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会议确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一)现阶段选择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在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二)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三)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四)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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