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努力当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
发布日期:2010-09-13 |
如果说过去30年,经济特区一直担当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路者的角色;那么今天,它的坐标又该如何重新定位?新的优势和使命在哪里? “继续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胡锦涛总书记这一要求,既是对经济特区发展的战略部署,更明确了经济特区面向未来的成长空间。 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只有拥有强大的物质基础,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只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凝聚起全社会的力量,才能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获得了空前提高。以深圳为例,30年来,它以GDP年均增长25.8%的速度,从一个不起眼的农业县变成了一个经济大市,2009年全市实现了8200多亿元的经济总量,人均GDP达1.36万美元,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水准。雄厚的物质基础,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发展固然是重要基础,但历史经验表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会自然带来社会的稳定和谐。特别还要看到,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变革,给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主动化解矛盾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既有力保证经济发展,也是进一步把改革开放推向纵深的必然要求。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率先发展的经济特区,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仅是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更是时代赐予的重大机遇。这就要求经济特区按照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探索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这些年来,率先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全民医保、养老保险、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等一系列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经济特区勇闯新路,迈出了坚实步伐。面向未来,努力当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经济特区必定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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