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武进区委组织部制订、实施了首问责任制度。制度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明确了首问责任人的确认、责任和奖惩等事项。制度自2003年9月起执行,今后凡有人员到部联系工作、咨询业务、反映情况,被询问的第一位部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部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在场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属来信或来电话的,接到信件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不履行首问责任制职责的,制度明确了奖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