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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试点契机 坚持长效管理——常州市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03-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紧紧抓住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活动这一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和经验,出台《常州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有效地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 学习教育机制。制订《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试行)》、《党员学习制度》、《党员科技素质致富能力培训制度》和《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在党组织内部和党员中营造终身学习的组织环境,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促使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 分类管理机制。制订《关于建立党委常委(委员)

  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党员分类目标管理的意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各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和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队伍实施分类管理;制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两新”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关于发挥无职党员作用的意见》,加强对特定党员群体的教育管理,初步建立与新形势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模式。                                  

  三. 权利保障机制。 制订《常州市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常
  
  任制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增强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制订《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关于建立“党员议事日”制度的意见》和《党员监督制度》,努力发展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激励考评机制。制订《农村各类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明确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奋斗目标;制订《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党员学习积分制的意见》,加强对党员参加学习、实践先进性要求等具体行为的考评;制订《关于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实行“双票一审制”的意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扩大党内民主;制订《党员诫勉谈话制度》,对党员意识较淡薄的党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醒警示。

  五.吐故纳新机制。制订《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对“过程”的管理;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置程序,保证不合格党员得到相应处置,畅通党员队伍“出口”,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六.作用彰显机制。制订《关于全市农村党员在实现“两个率先”中发挥“三带”作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致富本领的意见》,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发展意识,提高党员发展经济和为民办事的能力水平;制订《党员结对帮扶(联系户)制度》和《党员亮牌制度》,强化广大党员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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