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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农村党员学习积分制
发布日期:2003-12-29   浏览次数:  字号:〖
 

  农村党员学习积分制内容,分为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学习成果等三大类。

  1、理论学习类。主要包括: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等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新《党章》,学习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参加各类培训、轮训、讲座,坚持在职自学,撰写学习心得和记录学习笔记。

  2、业务技能类。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业(劳动)职责所参加的岗位知识更新、业务知识学习、各种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3、学习成果类。主要包括:联系各自实际,在参加各类培训班、创建学习型城市、争优创先等方面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称号等,以及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和岗位上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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