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常发[2001]5号)和《关于开展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意见》(常组发[2002]3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决定建设并树立一批市级“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以此促进面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常州市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考评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与时俱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创建单位自评与上级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考评,达到检验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成效的目的。并以此为手段,促使社区党建健全组织,完善机制,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考评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党组织,重点是2002年全市20家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试点单位。
三、考评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共20分)。有一个坚强的党组织领导班子。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班子内部团结有战斗力,有较好的学习风气,不断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心系群众,热心为社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无违规违纪行为,党组织在社区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党组织及其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的表彰和社区群众的普遍好评。
2、工作机制建立方面(共15分)。有一套健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在职党员联络站、活动站等组织协调机构;通过组织开展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结对等活动,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对社区建设、管理的支持与配合;以社区内各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社区内单位广泛参与社区环境、安全、教育、文化、服务、救助等工作,不断整合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
3、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共25分)。有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能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对党员实行分类目标管理;积极探索对在职党员实行双向管理等方法,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党的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包干责任区、社区党员联谊会等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保障体系有效方面(共15分)。有一套坚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社区党建活动有经费、有阵地,党组织必要的活动经费能得到有效保障;有必要的办公用房和相对固定的、能满足党员活动的场所,并配置电视机、放像机等设备,能按要求经常开展电化教育活动。
5、创建成效明显方面(共25分)。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积极有效地与辖区内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达到资源共享、协同运作;加强对社区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必要的群众组织得到建立,其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辖区内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教育规范、服务热情,在经济建设、社会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被评为市级“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以上五项各单项得分必须在本单项总分值的80%以上。
四、考评步骤和方法
1、成立考评小组。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常州市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考评小组”。
2、组织考评。首先由各创建单位根据本考评办法进行自查自评,辖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评办法组织预评,预评结果报市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处承担)。市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地考评。
3、确定考评结果。由市考评小组根据《考评办法(试行)》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提出“常州市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初步名单,最后报请市委审定。
五、考评时间
常州市“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考评与“一先两优”推荐评选工作同时进行。
六、奖励办法
“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表彰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考评结果前20名的社区确定为市级“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五项考评内容每个单项得分均在该项分值90%以上的若干社区,则授于“五星”级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被评为示范点的社区,由市委给予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附:常州市创建“五有”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考评细则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0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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