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我院在原江苏省常州工业学校的基础上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同年12月经省委批准组建了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近两年来,院党委高度重视建立新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积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学院领导体制的转换和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为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理论引领,推进领导体制的根本转换
中专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升格后如何尽快向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转换?我们认为,首先应从理论建设入手,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为此,院党委一成立,就建立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学习,并根据本院情况,除将组织、宣传、纪检等党务部门负责人吸收进中心组以外,还将人事、教务、财务、后勤等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吸收进中心组。为使中心组学习真正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党委在制订学习计划时,明确地提出了学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这就是:以观念变革为有力先导,以解决重大实际问题为基本出发点,以形成适应新的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为根本目标。
根据这个要求,党委中心组结合学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着重安排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等八大专题。在学习中,党委成员努力先学一点、多学一点,每一专题都确定一位院领导作中心发言,其他同志讨论或补充。党委中心组“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对统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例如:通过专题学习,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的任务。完成这一重要任务,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教育方针。因此,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是十分重要、十分必要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学院党委明确指出:一是加强党委的领导,党委作为党的基层组织,首先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委要抓大事、议大事、抓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在事关学院全局及各项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在研究制定出台各项改革措施时,党委努力做到抓发动,统一思想认识;抓方向,明确指导思想;抓调研,进行科学决策;抓改革,坚持正确导向;抓落实,讲求工作实效,与行政密切配合,研究确定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方向、发展的目标和整体规划,研究确定学院改革和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工作主题。二是支持院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院长对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全面负责。院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委作出的决策和决议。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学院党委先后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以及干部任用、经费管理等基本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党委和行政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处处以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的大局为重。党委做到领导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挑剔。院长在重大工作上主动向党委汇报,尊重党委的意见,经常沟通情况,从而初步形成了党政协调一致,分工实施的运行机制。
二、推行干部聘任,努力打造一支适应高校管理需要的干部队伍
学校升格不意味着专业水平、管理水平的自然升格。院党委清醒地意识到,我们要想在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中脱颖而出,要想在与同行的合作与竞争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管理干部队伍和专业水平高、动手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有了这两支队伍,我们的事业就有了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借鉴其他学校的经验,我们在干部任用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一是合理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院党委带领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走访了省内同类学院,借鉴他们机构改革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认真听取本院干部、教师的意见,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本着精简的原则,确定院党政职能部门11 个,教学系部、教辅部门及群团组织党政机构16个(其中五系设立了党总支、基础部设立直属党支部),采取合并(如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与学生处全并、实训科与教务处合并)、合署(如党办院办合署、监察审计合署)等方式精简管理机构,又根据加强科技和学术研究的需要,增设了科研处。在分析院中层干部的现状的基础上,从紧设立领导职数33人。
二是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我们根据中层管理干部岗位的性质,对选拔方式作了分类:党政管理岗位干部以竞聘方式为主,系部等教学实体的领导岗位以选聘方式为主。无论是那一类岗位,应聘者都要经过民主推荐、个人自荐、述职答辩、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每一个环节都一丝不苟。比如,为了做好述职答辩工作,我们制订答辩的程序和评分规则,特别邀请了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常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组织处和兄弟院校的专家组成答辩小组,专家组逐一听取应聘者的述职答辩后独立评分,供党委参考,成为党委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是加强试用期满考核。我院中层干部从2002年7月份聘任至2003年7月已满一年,聘任时明确第一年为试用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我们对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按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考核。先由中层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述职后由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测评,由院党委领导成员和教职工代表谈话听取意见,最后综合得出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党委会讨论确定正式聘任。院党政领导还结合考核情况,分别与中层干部进行了反馈谈话,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中层管理机构的工作运行
学校升格为高校后,试行两级管理。根据需要,中层管理机构也由原来的科改成了系(部、处),并在系设立了党总支。系级党政组织不同于原中专的“科”,其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大大拓展,这对系(部)的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和党的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定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院(系)工作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体制,这一规定为系(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院党委组织专门班子,对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出台了学院《系(部)工作暂行规定》,此《规定》明确了系(部)党组织的职责,系行政的职责,明确了系(部)工作机制和决策程序,以此规范系(部)工作。在推行《系(部)工作暂行规定》中,院党委提出:首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政共同负责”的深刻内涵:1、“共同负责”本质上就是集体领导,系(部)党政作为领导集体共同保证系(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对本系(部)各项工作共同负责。2、“共同负责”主要强调了决策上的共同负责,对本系(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讨论,共同决策,决策过程中共同负责。3、“共同负责”并不排斥分工负责,分工负责是共同负责的基础,分工负责主要强调的是执行,没有分工负责,决策的贯彻和落实就成了空话。其次要建立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运行机制。虽然是党政共同负责,但党和政的工作重点还是有所不同,因此要明确党政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更要明确党政共同负责的决策程序,把党政联席会议作为系(部)的最高决策机构;要有检查与监督,党政负责人要不断学习,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从而保证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再就是要明确和树立党组织的作用和地位,系(部)党组织是系(部)的政治核心,这一点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其政治核心作用应体现在参与对系(部)工作的领导,成为系(部)领导集体的一部分;具体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各项决定;具体指挥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定在系(部)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组织协调系(部)的各项重要工作;谋划和直接参与系(部)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通过《系(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推行,将系(部)党政重要工作纳入在一个制度框架内,以避免系(部)党政之间两张皮的缺陷,力图构建一种有利于增强党政团结,有利于提高系(部)领导效率,实现共同目标的新机制。
四、强化目标导向,努力掀起第三次创业热潮
在过去的20多年中,学校发展跨了两大步,第一步是办成了全国重点中专,第二步是实现了由中专向高校的升格,我们把这两步称之为两次成功的创业。今天,我们在总结了学校成长发展的历史之后,又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力争在更高的层次上开始第三次创业。我们要借助常州建大学城的东风,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新校区建设,把学院办成专业特色鲜明、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次创业背景更加开阔,任务更加艰巨,竞争更加激烈。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大力宣传第三次创业的目标和意义,把全校教职工的兴奋点吸引到学院的大目标上来;二是在干部中提倡学习和研究高校管理思想和管理规律,尽快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党委明确要求所有中层干部要加强学习并做读书笔记;院领导带领各系部主任及教务处的同志南下广东和浙江考察,不仅学习其他学校的办学经验,更着力学习他们先进的办学思想和管理理念;暑假中我们举办了中层干部培训班,专题学习和研讨了高校管理问题;三是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努力提高教育质量。院领导与教务处的同志逐一到各系了解教学情况,与教师共同研讨教学中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列出重点建设专业和教学改革的试验课程,推进模块式教学的进程,并决定从03级学生开始实行完全学分制,努力使教学内容更符合用人单位需要,更符合学生成才的需要。这些措施在干部中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和热烈的呼应,目前,学理论、学管理、更新观念、努力创业的共识正在形成,学院第三次创业呈现已经呈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由于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理论学习, 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在建立新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利于学院改革和事业的发展,符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并进行完善,抓住关键环节,思想认识上进一步统一,制度建设上逐步完善,实际运行中总结经验,从而为学院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200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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