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2004年3月20日溧阳市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部门党组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溧委发[2004]21号文)要求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认真遵照、严格执行《规则》。
一、 高标准严要求制订好议事规则: 《溧阳市市级部门党组议事规则(试行)》的制订着重从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纪律监督等方面对市级部门党组议事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规定党组议事时必须以无记名票决的方式进行,从制度上保证了领导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
二、 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议事规则可操作性:
在溧阳市委下发文件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要求各市级部门党组以市委下的文件为基准,对照具体条款,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逐条进行细化、量化,形成本部门的党组议事规则,并将其中的议事范围一节专门装订成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执行,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中的具体事项和资金额度的掌握更要做到“切合实际、规范科学、便于操作、行之有效”,进一步增强了议事规则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实效性。
三、 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议事规则的施行落到实处:
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市级部门党组制订的议事规则进行汇总和整理,编印成《溧阳市市级部门党组议事规则工作手册》一书,下发到各市级部门,指导议事规则的推行工作。另外市委组织部还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投诉调查的方式对各有关单位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议事规则的推行落到实处。 中共溧阳市委组织部 200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