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努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机制,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钟楼区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试行《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预告制》。预告采用送达《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预告书》的方式,在区委常委中进行;并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向区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预告。预告时间在区委书记办公会召开后、常委会召开前2-3天。预告内容为拟任免人选的基本情况,对拟提拔的干部同时预告其工作简历和考察、测评、推荐、任免理由等有关情况。预告情况由区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部门负责人在常委会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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