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对照中央新出台的五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梳理归纳、总结提高、健全完善了干部推荐、考察、任用、培训、监督、退出等环节的各项制度。出台了《关于公开推荐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人选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提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天宁区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用事项投票表决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公推公选部分正科职领导干部人选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对部分正科职领导干部人选实行差额提名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意见》、《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退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七项意见、办法,在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加快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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