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组织建设 >> 内容
 
市检察院:实施“五个一”,推进机关支部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发布日期:2004-06-15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决定,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社区服务、为群众服务,市检察院机关党委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原有的“检务进社区”活动基础上,提出了关党支部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提出实施意见,在共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要求做到“五个一”:

  进行一次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由于机关工作与社区工作的职能不同,环境不同,对象不同,因而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机关党支部可与社区党支部在适当时间召开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今年四季度,机关将要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支部可组织党员干警到社区学习,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机关党支部要发挥自身优势,主动送法上门,对社区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法制宣传。进行法制教育,必要时可以请院领导或教育培训处的负责人讲课。通过法制教育,提高社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学会用法律来维护社区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举行一次法律咨询活动。社区居民在经济活动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往往涉及到法律问题,机关党支部要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选择适当时间,设摊举行法律咨询,努力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举行法律咨询,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事先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做好一件帮困或助学工作。各支部要继续开展践行“三个代表”争做好事实事活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选准对象,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为弱势群体送温暖、献爱心。

  开展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为增进友谊,活跃党内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支部可与社区党支部一起开展党日活动。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可以丰富多彩。如一起上党课,进行党的知识竞赛,组织参观学习,举行读书交流会或纪念党的生日歌咏比赛,国庆联谊活动等等。

  同时还要求,机关在职党员都要主动到所在社区登记报到,接受社区监督,参与社区的有关活动,为社区建设多作贡献。各支部要督促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