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如何真正做到既防止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由少数人甚至一两个人说了算现象的发生,又能防止简单地“以考定官、以票取官”的倾向,真正把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中共新绛县委认真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勇于探索,树立了“以事论官”的选人用人管人的新观念,走出了一条“先定事,后定人,以事选人,选人干事,干好留任,干不好让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路子。 新绛县委探索“以事论官”的选拔任用干部新办法,始于2001年下半年,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制度规范、程序清晰、目标明确、效果较好的做法,用8个字概括,就是“定事、选人、管理、考核”。 定人先定事。“以事论官”必须先把“事”定准定好,这是选贤任能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把“事”定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新绛县采取了四个步骤:(1)民主推荐。每年初,县委、县政府都要以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充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县应办的大事、急事和不同单位及其领导应突出抓好的实事。(2)组织筛选。县委要对干部群众的建议进行分类筛选,分别轻重缓急,筛选和确定全年的重点工作和创造性工作,结合各级各类干部职位的特点进行分解,初步提出每个领导干部职位的目标任务。(3)集体论证。县委每年要召开县四套班子成员、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以及各界人士参加的会议,对每个职位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反复论证,认真梳理汇总。在此基础上,经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体研究,敲定每个领导干部职位工作目标任务。(4)发榜公告。领导干部职位工作目标确定之后,县委要及时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发榜,并把有关资料印制成册,发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手中,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 以事选干部。具体抓了六个环节的工作:(1)选前示绩。在以事选人之前,先要将相关干部在过去工作中的业绩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为荐贤举能提供准确的线索和参考依据。(2)民主推荐。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个人揭榜自荐、领导署名推荐、群众举荐几种方式,把有能力干事的人推荐到领导岗位上。(3)综合测评。在对应试对象进行全面、公开的笔试、面试的同时,将干部在过去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记入考核内容,一并进行综合测评。(4)组织考察。不仅要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具体内容,而且坚持“到一线查、到工地看、听群众议”,着重考察拟任干部具体干事的能力。(5)集体研究。在自选岗位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资格的拟选人员要提交县委常委会(全委会)或县人大、县政府等组织以等额或差额表决的方式进行确定。(6)任前公示。在干部人选确定之后,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将干部人选及所承担的职位目标以及奖惩约束条件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 管人先管事。具体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公开承诺加压力。县委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要以电视现场直播的形式,对连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上年度承诺完成的工作情况向群众汇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全县领导干部签订新年度领导职位工作目标承诺书。二是县级领导解难题。县级领导与目标任务承诺领导干部结对子,同谋、同跑,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三是民主评议促干事。定期视察,由承诺干部现场汇报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以鞭策干部忠于职守,诚实践诺。四是督查考核有记载。县委组织部成立了督查考核领导组,对每位干部都建立了考核档案。五是社会监督严把关。督查考核领导组按照对所承诺工作“完成一项、申报一项、公示一项、交账一项”的操作程序,采取“听汇报、看现场、访群众”的办法,对领导干部公开承诺的职位目标任务逐项检查验收。 以事定去留。新绛县实行优胜劣汰的干部管理办法,把干事创业作为择优劣汰的重要依据。对全面完成职位工作目标任务、业绩突出的干部及时提拔或向上级部门推荐;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在政治上给予一定的待遇;把工作出色的干部树为典型并给予重奖。两年多来,在全面完成职位工作目标任务、政绩突出的干部中,先后有两名科级干部被提拔到副县级领导岗位,16名干部被选举为县委委员、县人大常委和政协常委。经全县评选出的12件最佳实事的承诺人,县委、县政府授予“建功立业功臣”,对其中两名特别优秀者,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公仆”的称号。同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辞职制和末位淘汰制。让没有干成事的干部坚决下,让不可能完成事的干部提前下,让有重大失误、群众反响强烈的干部随时下,让综合测评排队处于末位的干部自动下。两年来,先后有14名干部因不胜任现职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被淘汰。 新绛县实施“以事论官”选任干部的方法,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领导干部的职责与岗位目标统一起来,选人与定事相结合,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不干事不能当干部,不干好事不配当干部”的共识。 “以事论官”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我们认为,应进一步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长期目标和一定时期内目标的关系。一定要让干部们树立长期发展观念,在有限的任期内完成职位工作目标的同时不忘长远目标,在干事情出成绩的同时树立事业心、责任感,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工作。 定量工作和定性工作的关系。定事时要切合实际,量力而行。在保证人岗相宜的同时注意岗事相宜。另外,对于职位工作目标,不仅要考察其完成的时间、标准和质量,而且要考察完成的过程,看其方法是否得当,手段是否合法,有无负面效应,避免个别干部为了急于完成工作目标而不择手段,违背原则。 内在干事动力和外部激励机制的关系。要避免干部在长期辛苦的工作中产生不平衡心理,代之以公开化、合法化、制度化的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外部激励机制,避免产生新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