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组织建设 >> 内容
 
改进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对策
发布日期:2004-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人,农村一部分党员流动外出从业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针对这种新情况和带来的新问题,探讨如何改进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就显得非常现实和重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资源与其它资源一样,在产业之间和地区之间自由配置。加之政府不断调整农村产业政策,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和途径,积极组织农民外出务工。近几年随着西部大开发和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人数不断增加,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彻底分离出来,大量涌入城市,成为一种新的特殊社会阶层,其中许多农民党员就加入了这个行列。总的来看,党员外出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员通过在外面从业、打工,不但增加了收入,也接受了大量信息,自己思想得到了解放,并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带动了周围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逐步离开土地走向外界,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但是,外出党员大多是农村党员队伍中的骨干,个别的还是村组干部。这样,如何既不使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弱化,又使农村流动外出党员的党性观念得到强化,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成了农村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只有超前思维,尽早安排,工作上才能主动。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通过设岗定酬,建立党员权责对等关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村党支部六项职责,是根据农村特点对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八项任务的具体化。农村党支部一定要以党章和条例为准绳,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职能,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理直气壮地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要使党员能够自觉地接受、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就必须在党员与基层党组织之间建立一种权责对等的利益关系,让更多的党员在一种竞争的机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内在潜力,逐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目前应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适当设置一些诸如林草工程管护、乡村道路维修、水利设施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畜禽防疫等工作岗位,明确职责,规定报酬,安排责任心强、有一技之长的党员上岗工作。既能为农村党员发挥作用搭起平台,又可为党员开辟增收渠道,使党员有职有责、有为有位、有名有利,不断增强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凝聚力和亲和力,使他们热爱党组织,增强发挥党员作用的自觉性。
   
  (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不断理顺关系,拓宽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渠道。对于农村党员流动既要采取鼓励的办法,又不能放任自流,应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把党员流动与地域因素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不断探索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实现形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
   
  一是委托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证>制度》的通知,对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不宜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要进行登记,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委托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外出党员返乡后,各乡镇党委要认真查看《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记录,详细了解党员在外出期间的表现情况。
   
  二是延伸管理。对外出地点相对固定,人员比较集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
   
  三是网络管理。在县劳务输出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建立党总支,对外出人数相对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建立党支部,在各用工单位建立党小组。党总支负责管理由政府或其他中介组织统一输出的流动党员。
   
  四是流动管理。对党员外出地点分散,又暂不具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在县委组织部建立流动党员联合支部,并在相对集中区域建立党小组,由乡镇党委和流动党员原所在支部协助管理。
   
  五是挂靠管理。户籍所在地党支部负责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待安置的复转军人等),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如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及时收缴党费等。
   
  (三)转变农村党员教育方式,努力强化培训,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对外出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要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形式要活,内容要新,用途要广。
   
  一是行前培育。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针对外出党员的不同情况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内容一般应包括: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使他们学有所用。同时要求党员外出后要主动与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求党员在外出期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原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外出期间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向家乡群众传递致富信息。返乡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检验。
   
  二是流动教育。县委应成立“流动党校”,从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部门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党课辅导员,奔赴外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巡回讲课。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传达党组织活动安排,邮寄学习教育资料,通报乡(镇)村有关重大事项,收集流动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三是补课教育。各乡镇党委要抓住流动党员在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并适时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加强交流与沟通,为发展本村经济建言献策。外出流动党支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在流动党员中积极开展党员挂牌经营活动和“双带”活动,着重引导外出经商党员争做诚信守信、文明经商的带头人,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积极参与当地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求他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信息,为家乡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