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委组织部着眼于建设一支“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乐齐最近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介绍了上海的做法。他说,加强干部监督,核心是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关键是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
——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对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监督。上海市委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从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规则和提高决策水平入手,明确和规范了市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职权和分工,制定了《市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按照市委的要求,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在各区县、大口党政领导班子中推行。一是要求各党政领导班子明确重大事项的内容,以及不同会议的决策权限;二是规定重大事项必须以会议表决形式由集体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专家论证的不决策,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不决策;四是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接受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上级的监督。
——建立确保政令畅通的责任制度,强化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中央权威,坚决执行上级决定,确保政令畅通,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因此,上海市委强调,要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行责任,加大执行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把党的重大决策和上级的重要部署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对于中央的重要会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党内的重要法规,市委都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制定贯彻意见,明确落实的责任。比如,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每年下半年,市委都要责成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对区县党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情况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再比如,为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市委组织部要求,领导干部对个人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民主生活会上要集中申报,并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去年底以来,市委组织部又会同市纪委对全市正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家庭住房和配偶子女从业就学等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登记,从而保证了这项制度的落实。今年初,市委明确提出要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并列入市委10项重点工作之一,组织起草了有关文件规定,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落实决策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确定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以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
——健全完善谈话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集教育、预防、监督为一体,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干部监督管理方式。为了更好地发挥谈话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谈话的主要形式和要求。一是任职谈话。领导干部提拔或岗位调整后,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时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特别是指出应当注意的事项。去年,区县换届后,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亲自同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二是日常谈话。当领导干部因种种原因出现思想波动、家庭遇到困难等情况,或领导干部个人提出要求时,组织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谈心。每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市委组织部都会同市纪委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谈话,沟通情况。今年初,市委组织部还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与19个区县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信访谈话。凡是对领导干部的举报,无论署名还是匿名,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机关负责人与被举报人谈话,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提醒教育,要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去年,在局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期间,市委组织部收到7件匿名举报,尽管经查核与事实不符,但也都与被举报人进行了谈话。四是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予以诫勉。去年,某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挪用资金发放奖金,市委组织部按照市领导的批示,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问题作了纠正。领导干部普遍反映,上级领导通过谈话方式进行提醒告诫,体现了组织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印象深、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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