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组工网!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组织建设 >> 内容
 
四川出台五条规定 落实民众对干部选拔的提名权
发布日期:2004-08-23   浏览次数:  字号:〖
 

中新网84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四川省委组织部昨天正式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对如何做到民主推荐进行了明确描述,落实了民众对选拔干部的提名权。

  《规定》提出:一、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民主推荐原则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

  二、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必须进入民主推荐程序。组织酝酿推荐的交流提拔人选,必须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或在更大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得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干部,方可列为考察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的人选,也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如人选不是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三、重要职位的人选推荐要扩大范围,应注意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

  四、民主推荐要实行“两推一述”办法。在民主推荐会上,第一轮投票后如果推荐人选没有得到多数人认可,则由党委根据得票情况,按适当多于拟任职人数的标准,确定参加第二轮推荐的陈述人。陈述人分别向与会者进行个人情况和履职打算的陈述后,由参会人员进行第二轮投票推荐,党委根据得票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全面推行干部的差额考察、定量考察。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原则上应差额考察,并运用数量线型分析等定量考察方式。

  据了解,数量线型分析引入了经济学中广泛应用的线性分析方法,以客观的民主测评为基础,通过计算机处理,可以准确反映出测评对象的个体特点,以及测评对象之间的素质差异,克服了过去对民意分析比较模糊的弊端。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 邮编:213003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总访问量: 当日访问量: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