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防办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探索“检察提前介入、审计同步进行、纪检加强监督”的工作流程。一是加强宣传,创造遵纪守法、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上法制课、开座谈会、定期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增强建设方和施工方、监理方人员的廉政和法律观念,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制定《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由民投公司与天宁区检察院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责,督促、检查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各项目廉政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三是实行重大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做到“工程未动、监督先行”。各项目部在与施工单位、监理方、供货商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纪、腐败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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