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合”。即以基础较好的基层党支部为依托,将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与其联合组建新的联合党支部。如直溪水厂党支部党员人少,活动很不正常,镇党委将其与水利站党支部组建成联合党支部。二是“撤转”。即对个别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予以撤销,将其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按党员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进行转移。如该镇冷却材料厂生产很不正常,该厂5名党员有3人长期在外,支部无法组织活动,镇党委将其撤销,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三是“合并”。即将几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与相对较好的基层党组织合并,组建新的党组织。如该镇农具厂、玻璃厂、水泥厂由于生产经营不善、党组织活动难度较大,加之提前离岗、退休回乡和改制下岗的党员比较多,把他们单纯往行政村转移不是好办法。镇党委将这些组织活动不很正常的基层党支部与集镇居民区党支部合并,组建了新的居民区党支部,并以居民区党支部为依托,建立直溪镇“党员之家”党支部,吸纳一些流动党员,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强化组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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