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溧阳市戴埠镇党委日前对所属党(总)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规范,要求做到“五不开”、“二重开”、“一上报”。即会前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班子问题较多、交心谈心不够的不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方面存在问题,没联系思想、工作、学习实际的不开;支委人员没到齐不开;镇党建工作指导员没有参加的不开。生活会上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开;党建工作指导员评估民主生活会质量较差的重开。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以书面记录的形式向党委上报。
溧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戴埠镇党委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