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主题教育活动和常州市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于2003年7月联合发文,在市级机关开展了“践行‘三个代表’争做好事实事”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得到了各机关党组织的积极响应,许多机关党组织积极制订实施意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竞赛活动,争做好事实事,涌现了一批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好事实事,解决了一些地区、企业生产生活中的有关困难,改善了部分老区和特困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群众意识、宗旨意识,树立了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引起了较好反响。
截止2003年底,共收到30个机关党组织的69篇好事实事申报材料。经评委评审,市政协办党总支部“连续三年开展‘手拉手尊师助学’活动”等10件好事被评为“最佳好事实事”;市药监局机关党委“向溧阳市东湖村捐款5万修路、3万建医保”等40件好事被评为“优秀好事实事”;市法院机关党委等5个党组织被评为“优秀组织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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