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组织部的关心和具体指导下,常州市委积极组织实施了全国首次公推公选县级市市长推荐人选工作。这是从传统的委任制、选任制干部选任方式,向公开选拔委任制领导干部,再向探索公推公选选任制领导干部人选的一次新探索、新实践,是对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一次综合运用,也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次重大突破,是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方式。
公推公选就是在较大范围内通过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干部人选进行综合素质能力的全面考核评价,择优遴选,经组织考察,按法律或规定程序任命的一种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用“公开、民主、竞争、科学”的方法来选人用人。公推公选与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拓宽选人渠道,体现了扩大民主;二是引入竞争机制,体现了平等竞争;三是实施阳光操作,体现了公开透明。而公推公选作为一种新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渠道,又有别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选拔职位有了新的拓展。根据《条例》规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党政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人选,而公推公选则扩展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使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得到进一步完善,较好地解决了从委任制干部的公选向包括委任制和选任制干部的所有职位公推公选的拓展。二是选拔方式有了重大突破。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主要是通过考试产生人选,而公推公选则是通过民主推荐来产生人选,在扩大民主方面有新的更大的拓展。三是考核评价方法多样化。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主要是通过单一的考试方式进行选择;而公推公选通过驻点调研、专家考评、演讲答辩、民意测验等方法,对干部人选的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测评,通过综合对比,进行择优遴选,是强中选优。较好地体现了“赛场选马”、人岗相适的原则,对干部素质能力的综合考评更具有科学性、全面性。
基于对公推公选这样的认识,我们对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了一个全新审视的视角和理性思考的平台,对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探索用好的制度、好的机制选人用人也有了全新的思考。我们感到,新形势下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取得实质性的推进和突破,必须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
之一、准确理解和把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的问题
扩大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中诸多存在问题,建立健全两个机制的根本要求。经过不断探索、改革和创新,已有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扩大民主的方式方法,如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实行考察预告、扩大考察范围、听取各方面意见,实行票决制、任职前公示制等等。但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要求相比,这些操作层面上的扩大民主的方式方法,仍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和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公推公选工作让我们更为宏观地认识干部工作中的扩大民主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作为目标,要求扩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跳出干部工作来认识干部工作中的扩大民主。要把扩大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理念的重要内容;把扩大民主作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改进党管干部方式的有效途径。不能把扩大民主仅仅看作是组织上或人民群众的单向需求和热情,而应着力构建一个双向互动的运作体系,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只有在组织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精神,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民主参与热情和民主责任感达到一定的水平,扩大民主才能成为可能与现实。因此,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要力求以公开公平公正来克服吏治腐败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来调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人的积极性,以民心拥护、民意公认引导干部用权为民,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在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关键要做到“六个坚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选拔条件、标准、程序和反馈结果,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干部的平等参与,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坚持群众的最广泛参与,按照其意愿充分自主选择;坚持把干部群众的意愿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尊重民意;坚持扩大党内民主,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以群众为评价和监督主体,加强对干部的考核、管理和监督。通过扩大民主,实现“三个转变”:由“伯乐相马”的“相马”机制向“赛场选马”的“赛马”机制转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转变,由封闭式、神秘化的组织“内部操作”模式向透明化、公开化的“阳光操作”模式转变,真正形成“组织定规则,群众当裁判,赛场选贤才”这一用制度选人的新机制。这一机制体现的民主本质,就是不仅表现为多数人的积极参与和自主选择,而且表现为在民主平等的基础上按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定。
之二、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与依法办事相统一的问题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与依法办事的关系,成为不可回避且必须正面予以回答的迫切问题。公推公选县(市)领导干部,作为改革创新选任制领导干部选拔方式的一次探索,我们把历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功做法加以综合运用,为这次公推公选工作设计了“八道关口”: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两轮民主推荐、驻点调研(撰写报告、专家考评)、演讲答辩(专家测评)和现场民意测验、组织差额考察、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依法任命。这一过程,让我们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坚持群众公认与坚持依法办事的统一有了全新的认识。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由党的性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但党管干部原则必须通过具体的党管干部方法来实现,而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管干部方法正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次公推公选工作,我们通过加强党组织的有力领导,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规则,合理设计选拔条件和标准;由组织部门负责整个公推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把好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甄别遴选和监督关;注重加强教育和引导群众的民主参与;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市委全委会差额投票表决,进行民主决策等五方面的具体措施,保证了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
对群众公认我们也有了新的理解。过去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群众公认,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单向验证式的倾向,由组织上提出提名人选,通过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看组织上选定的干部人选是否是群众满意的、群众拥护的。这种方式其实是伯乐相马式与群众验证式的相加,群众虽有一定程度的参与,但不能作出比较选择,只能对单个人选进行验证。而且,群众的参与比较多的局限在本单位,其实质仍然是小范围选人。而公推公选,则把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让自荐报名者与群众面对面,让群众有知情的渠道、参与的条件;通过多轮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让各层次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在更大的范围内识别和取舍干部人选,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结果和专家考评情况来确定胜出人选,让群众有充分自主的对比选择,把提名权、评价权交给人民群众,真正发挥群众选择干部的主体作用,既能够提升干部“执政为民”的任职观,也能够较好地解决干部人选首次提名中存在的“少数人提少数人”等不规范、不公开问题。这次公推公选的金坛市市长候选人,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成为该市历史上第一个获全票通过的市长候选人,实现了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契合,组织认可度与群众公认度的有机结合。
实践证明,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与依法办事是统一的,并不相互排斥或削弱,关键是怎样在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治建设、行使权利的自觉意识,形成有利于体现民权、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发挥民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是代表人民行使执政权力的,就其本质而言,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上,党的要求和选用标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选择标准应当是一致的、统一的。
之三、按“人岗相适”要求优化配置领导人才资源的问题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和过程,其最终目标指向,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保证选好用准干部,推动事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中确立先进的用人理念,回答和解决好“选什么样的干部,怎样选好干部”的问题。
对“选什么样的干部”,中央已提出明确要求,那就是靠得住、有本事,就是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怎样选好干部”,就成了我们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这次公推公选工作,我们坚持把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干部作为根本目的,始终把岗位任职要求作为选用干部的“一杆标尺”。无论是报名条件设置,还是撰写调研报告、演讲答辩和民意测验中能力素质评价指标设计,还是组织考察、确定提名人选,都始终突出金坛市市长“这一个”职位的任职要求。最后正式选出的干部,组织认可度和群众公认度都比较高,相对而言是最合适的干部人选。
这给我们以启示。那就是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确立全新的用人理念,这一理念的核心内容理应包括:确立“人岗相适”观念,要在最大的范围内,通过人与人的比较,选出优秀的、能力强的人选;又要在人与岗的比较中,再从那些优秀的、能力强的人选中,选出最合适的人选,体现因才施用,因岗选用;确立“优化配置”观念,要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把党政领导干部作为人力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作为执政党最宝贵的政治资源,把实现领导人才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作为干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用当其位,用当其长,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通过先进的用人理念,实现选人用人价值取向的新转变。要用围绕岗位要求选干部、围绕班子能力建设选干部、围绕促进发展选干部的新思维来指导干部工作,切实从过去的按职位空缺选配干部转变为按岗位任职要求选用干部,从一般性的安置干部转变成合理优化配置资源,从配齐人头转变为配顺配优配强班子,不断提高党政人才的配置水平,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之四、新时期组织部门职能转变的问题
如何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强化服务意识,提供组织保证,使组织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面临的紧迫任务。组织部门要适应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就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更为开放的思路,确立先进理念,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民主开放的组织工作新机制。在改革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组织部门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关键要突出六个重点,实现三个转变。
突出六个重点:一是以党的中心任务和发展大局为中心,确立组织部门新的价值取向;二是以党管干部为原则,改进和完善党管干部方法;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开放型的工作机制;四是以扩大民主为方向,落实党员群众的“四权”;五是以公开透明为准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六是以公道正派为要求,加强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三个转变:一是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种服务性体现为组织工作要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要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选优配强干部,围绕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需求想问题、办事情;二是从事务型向探索型转变。改变过去习惯按既定规章和程序办事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从事务性的操作中解放出来,不以条条和本本来回避甚至否定实践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和问题,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动态的发展中提升工作水平,把实践作为评价和衡量组织工作成败得失的唯一标准;三是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要打破组织工作系统内自我循环的神秘性和封闭性,拓展全方位的信息交换渠道,构建内外交汇的互动平台。要在组织工作中,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组织部门的主导作用,突出党员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如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要由组织部门的推动转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能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由“几双眼睛看人”转向“千百双眼睛选人”;在干部的管理监督上,由要求群众管转向群众主动管;在干部的教育培训上,由组织上的要求转向干部的内在要求等等。要以开放的视野、开放的思维、开放的精神和开放的工作机制,实现组织工作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的开放式良性循环,真正实现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的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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