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将2004年确定为“人才工作创新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努力创新人才评价、人才选择任用、人才流动和人才激励机制,精心打造“人才常州”。
一是着眼“精英化”目标,着力推进人才培养三大工程。制订出台常州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111”党政人才工程、“515”企业家明星工程和“686”科技英才工程。逐步完善人才“柔性”流动和兼职兼薪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相结合的途径和办法,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分两批公推公选约100名30岁左右的县处级后备干部,并分期分批地组织培训和上岗,试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者,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聘用专业人才,选择一些专业岗位实行“政府雇员制”试点。
二是着力“社会化”管理,大力整合全市各方力量。制定下发了《关于明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实行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对辖市(区)、市级机关部门和市重点企业全面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分别制订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健全各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着手“资本化”运作,努力形成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制定产权分配的相关政策,合理划分人才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份额,推行人才资本有偿转移。制订试行《常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奖》、《常州市人才工作组织奖》两个奖励办法。继续推进完善“人才一卡通”工程,做好有突出贡献人才的社会保障和医疗补助工作,为各类人才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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