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区委制订实施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业绩档案制度的意见(试行)》,这项举措在全市尚属首次。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树立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要求,天宁区委组织部在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工作上进行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多方参考先进经验,最终制订了业绩档案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业绩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全区科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首批试行对象为各街道党政一把手和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部门的正职领导。业绩档案的建档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审计情况、来信来访情况以及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等业绩资料。该制度的施行,坚持了“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通过建立具有系统性、时效性和动态性的领导干部个人业绩档案,为组织部门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和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下一步建立定性分析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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