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溧阳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实行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规定》明确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规定》同时指出“对违反本规定的,经查实后,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执行本规定不力的、屡禁不止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据溧阳市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有关领导介绍,这也是该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边议边改、取信于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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