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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埭头镇“禁酒令”延伸至村干部
发布日期:2005-06-13   浏览次数:  字号:〖
 


  在溧阳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实行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后,埭头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5月30日,该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会上,镇党委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立即行动。从即日起,全体镇机关干部(包括事业干部、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行政村干部、工作日和执行公务、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除外)。二、镇村联动。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镇干部执行“禁酒令”,村干部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作为纪律,任何人不得违反(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除外),若有违反,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三、领导带头。镇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做令行禁止的表率。四、加强监督。本镇范围内所有干部均可以互相监督,若发现有违反禁酒规定的,可以向镇纪委举报。在严肃纪律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纪律监察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并聘请本镇市、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各5名,对执行禁酒规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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