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自2004年12月以来,溧阳市社渚镇利用村委换届选举的契机,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湖西村试行自然村村民小组长由村定额补贴干部和村民兵营长、村治保主任等兼任。经过近半年的实践,效果显著。
一是较好地适应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实际。自税费改革以来,村干部工作模式发生重要转变,工作重心有所转移,由原来的管理型转变为现在的服务型,由收税收费为主转变为富民增收为主。工作量相对减少,工作要求相对增加,对村干部的能力要求也有所提高,为减少村组干部提供了空间。
二是融洽了干群关系。实行村组干部兼职,拉近了村干部和群众的距离,既是村定额补贴干部又是村民小组长,增强了村干部对群众需求的了解,又方便了群众和村干部的沟通和交流。同时,也有利于对村干部的监督。
三是减少了村里支出。湖西村下辖20个自然村,按每位村民小组长人均年报酬收入1000元计算,原先仅这项支出村里就要承担2万元。而实行村定额干部兼任村民小组组长后,20个自然村中的16个村民小组长分别由3名村定额干部和村民兵营长、村治保主任兼任,其余4个自然村民小组组长也由2位村民担任,大大减少了村里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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