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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有职业资格证
发布日期:2005-06-20   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将实行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从7月1日起,市区所有新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均须取得由市人事局、民政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在岗人员必须在2006年底前取得职业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这一制度的适用范围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专职干事。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资格分为: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和社会工作师资格。社会工作师助理资格为初级资格,报考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社会工作师资格为中级资格,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周期为2年,报考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在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入口”的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及“出口”机制。每年度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2个部分,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对不称职的和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由所在街道实行离岗教育,经教育仍没有明显改变的,予以解聘,并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程序履行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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