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结合实施镇党代会常任制,以建立镇党委任期目标责任制为抓手,确保镇党代会例会能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在三个镇开展了镇党委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我们着力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党委任期目标体系。我们根据镇党委的工作职责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出台了《关于建立镇党委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提出了镇党委任期目标体系框架,指导各镇党委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镇党委参照目标体系框架,结合本镇“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因地制宜制订党委任期目标体系。党委任期目标体系包含两大内容:一是党的建设目标,包括党委自身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包括主要经济指标、社会事业、精神文明、社会综合治理、群团工作、统战工作等。
二、以推进民主决策为途径,制定党委任期目标责任制。我们按照“党委牵头、群众参与、党员决定”的原则,严格规范镇党委任期目标体系的制订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制订镇党委任期目标的权利。试点镇由党委书记牵头,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镇党委任期目标》初稿,提交镇党委集体讨论修改,并提出《镇党委任期目标》征求意见稿。及时把征求意见稿印发到所属基层党组织,发动广大党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对修改后的《镇党委任期目标》再次进行讨论,形成《镇党委任期目标》(草案)。结合实施镇党代会常任制,将《镇党委任期目标》(草案)提交镇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经镇党代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区委备案。
三、以建立评价考核机制为手段,确保党委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党代会评价制度。在每年镇党代会例会上,镇党委将及时向镇党代表大会报告《镇党委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年度分解目标和工作思路,提交全体党员代表审议。镇党委任期届满时,要向镇党代表大会报告本届党委任期目标完成情况,镇党代表大会对本届镇党委的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二是建立纲性考核规则。一方面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不同权重,对镇党委任期目标的考核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另一方面合理确定考核主体的不同权重,把上级党组织和本镇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考核主体,依据考核主体对考核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和责任度,合理确定考核主体的不同权重,实行“组织考核与民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使考核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