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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职业工作者角色定位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发布日期:2005-08-29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 ,南昌市对社区管理旧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设立了社区工作站,把原先强加于社区居委会的大量行政性事务承接下来,原社区工作者就要从原居委会干部转变为社区工作站的职业社区工作者。这既是一次惊险的跳跃,也是一次必然的蜕变。面对这一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变革,每一位社区工作者必须回答,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现在在哪里,从而实现角色的转变。

    由主人转变为仆人

    过去 ,社区建设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是因为一方面人人都说是社区的主人,但谁也不真正对“自己”的事务负责;另一方面,说是社区主人的成为了仆人,说是仆人的反而成了主人,主仆颠倒。社区居委会干部虽要经过居民选举,但是岗位、工资、经费都完全依附于政府,只能对上负责、对下应付,无力拒绝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难以做到居民自治,相反具有极浓的政府管理色彩。这就造成了居民参与自治建设热情低,社区干部也俨然以“管理者”自居。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就是一种关系清晰、职责明确的现代社区管理方式,它就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之间,互相独立、互相支持又互相促进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新体制中,居委会成员完全从本社区居民中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不领政府薪酬,也能代表广大居民群众利益说“不”了;工作站社区工作者完全由街道聘任,成为专门从事社区行政性事务的职业工作者,由管理者变成了执行者、由居干变成了社工、由主人变成了仆人。

    首先 ,街道、居委会、社工站之间的关系,是社区自治权和行事权分离后的指导和领导关系。街道把社区自治权交由民选的居委会管理,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行使自治权,接受街道的指导;街道把社区行政性事务交由社工站完成,社工站作为街道派驻社区的一个工作机构行使行事权,接受街道的领导。因此,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之间的关系,是社区自治组织与专业机构的关系,社工是专门的工作者。

    其次 ,党组织、居委会、社工站之间的关系,是社区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层次分明的关系。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 区的工作,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居委会作决策向居民(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最高权力机构。社工站除接受街道分派工作向街道负责外,还须执行居委会决策向居委会负责,居委会对社工站和社工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社工是具体执行者。党组织领导、支持和保证居委会和社工站充分行使职权。

    居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 ,这是社区建设的根本任务,社区职业工作者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牢牢地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牢牢地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意识。社区工作者由主人变成仆人,就要热爱主人、服务主人、回报主人,尽心、尽力、尽责做主人的好管家、好帮手。

    在这次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中 ,党组织书记和站长基本上实现了“一肩挑”。居委会和社工站是单独设立的,实行的是“议行分设”,居委会成员将由本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但作为非本社区居民的社工站站长、副站长也可以考虑进入居委会,兼任副主任,参与社区的决策。这样,作为职业工作者,站长、副站长应清楚自己的哪些工作是党组织的领导者职能,哪些工作是居委会的决策者职能,哪些工作是社工站的执行者职能,不能主次不分,忘记了自己应扮演的角色。

    这次设立社区工作站 ,是社区管理体制的一次深度变革,它不是体制的“改良”,而是体制的“改变”。因此,社工站建设既要“形似”,又要“神似”;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加强“软件”建设,选拔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精良、进退有序的职业社工队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做好这方面工作要从两方面入手 :

    一是要“输血”。打破社区工作者一潭死水、近亲繁殖、自我封闭、见异思迁的状况 ,打通社区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人才通道,从多种渠道引进一批素质高、年轻有文化的社工人员。

    二是要“造血”。严格标准要求、引进竞争机制、加强人才培训 ,把现有的合格社工人员培训、培养成为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给这支队伍注入生机活力。

    不换观念就换人 ,不换人就换观念,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由民选转变为聘用

    1.社工站不是自治组织是专业机构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相对而言它的组织化程度、制度化运作是比较弱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委会职责范围非常明确也非常有限,既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与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差距。居委会承接过多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往往造成街道与社区之间产生矛盾和尴尬。主要集中在街道因承接大量工作依靠自身力量又无法完成,而再次分解到社区增加居委会工作量;由于体制问题,居委会人、财、物依赖政府(街道),只能是“来者不拒”;最后所谓“自治权”、“拒绝权”、“费随事转”等形同虚设。“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居委会主任有了“小巷总理”或者“总统”的“美名”,这实际上表明居委会离自治愈来愈远。

    根据改革方案 ,社工站按“一社一站”的原则设置,但是作为街道办事处派驻社区的专业工作机构,承接所有行政性事务。它从成立伊始就担负着政府延续到社区的各项行政性事务,组织机构按行政区划分设置,管理方式按行政命令实施,社工是街办(政府)雇员,吃的是“财政饭”,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政事”,评的是“政绩”,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虽然在过渡期内,社工站人员大都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人员“交叉兼职”,但是,如果社工不把居委会那种根深蒂固的简单意识、自由主义、散漫作风抛弃掉,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职业社工是很困难的。

    2.社工不是干部是职员

    根据此次改革 ,社工站人员由站长、副站长和社工干事组成,他们经参加社会招考后由街道择优选聘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社工的身份既不是事业编制更不是行政编制,财政确保的收入只有工资、社保、医保、奖金几部分,所以社工就是街道依照劳动合同聘请的职员或者雇员,社工可以离职辞职,街道也可以解聘解雇。

    在社工身份转变前 ,居委会成员是街聘民选,习惯上都称“社区干部”或“居委会干部”,感觉自己真是个“干部”,大小还是个“官”,容易与“民”产生距离,讲究“官”帽子、爱摆“官”架子。在社工站,站长和干事一样都是街道聘请的职员,过去那种“官”与“民”的关系就不复存在了,社工也是“老板”聘请的打工者。树立平民意识,从天上回到人间,打掉“官气”,回归职业本性,是社工应有的职业品德和要求。

    3.管理不是职务是职业

    长期以来 ,居委会虽然是基层得不能再基层的单位,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居委会在计划生育、低保、流动人口管理、卫生和出具一些证明等方面却又是“举足轻重”的。所以在人们心目中,居委会仍然是一个“权力”部门,视居委会主任为一种职务、一种权力。现在,社工站刚成立不久,社工也基本由居委会干部转换过来,社工们仍然具有原来的认识和观念。很显然,这不是把社工站当作专业机构,不是把社工当作岗位,不是把管理当作职业。事实上,“好人”不一定是“好官”,“专家”不一定是“管家”。社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素质、技能、规范要求十分高的职业,随着党、政府和群众对社区工作的要求愈来愈高,社区工作者们更要求有修养、有文化、有品位。

    社区管理工作由一种“职能”转变为一种“职业” ,是现代社区发展的产物。

    ●改革前 ,居委会既是居民自治的主体又是行政事务的主体,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议行合一”,社区管理是自己指挥自己,由于政府工作的大量下移,居委会重执行而轻决策,重服从而轻拒绝,居民自治形同虚设。

    ●改革后 ,社区自治权和行事权分离,居委会就不再从事行政性事务管理了,“议行分设”,就产生了专门从事社区管理的职业工作者。今后,有了职业社工市场后,随着社区建设的社会化、复杂化、法制化、规范化,居委会也可以代表社区居民聘请职业工作者。

    由此可见 ,社区管理是一种职业,社区工作者由居委会干部变为职业工作者后,就要淡化职务意识、权力意识,强化 职业意识、职场意识,提高职业水平。

    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的职业社区工作者 ,须加快三方面建设:

    第一 ,要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的建设。现在,社区管理缺专业化,更缺职业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改造社区工作者,让社工先入“模子”,然后才给“位子”。这个“模子”就是社区组织文化、行为准则、职业标准。每个社工必须从头(知识、观念、态度)到脚(技能、经验、行为),从内(热情、激情、豪情)到外(礼仪、礼貌、礼节),都必须按职业社工的标准,来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

    第二 ,要加快社区工作者市场化的建设。首先,社工进入要市场化,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采取内部选拔、公开招聘、人才市场等多种方式;其次,社工资质要市场化,建立社工师(员)专业资格认定或职称评定、实行准入制,行业管理要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持证上岗、岗位匹配、人事相宜;再次,社工薪酬要市场化,社工年薪要反映人力资本价值的要求,以学历、资历、绩效为依据,适当拉开距离;最后,社工退出要市场化,以成败论英雄、以绩效论英雄、以民意论英雄,加强监督,科学考评,优胜劣汰。总之,市场化就是要做到社工职场能进能出,位子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

    第三 ,要加快社区工作者制度化的建设。它包括社工形成制度、监督制度和激励制度。社工形成制度,即对社工的从业标准、选拔方式、行业管理、工作要求的制度安排。社工监督制度,即对社工的工作表现、内外审计、财务公开、纪律处分的制度安排。社工激励制度,即对社工的收入、奖惩的制度安排。职业社区工作者只有做到制度化,才能推动社工的职业化和市场化。

    由自然人转变为角色人

    我们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水平不高 ,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

    其一 ,像中国企业未受过工业化洗礼一样,我们的社区脱胎于过去的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没有机关对纪律、程序、岗位、职责以及竞争的严格要求,居委会和社工站的工作人员缺乏最基本的职业意识。

    其二 ,一大批居委会干部和社工是在计划经济下成长起来的,有的视国为家,视公有为我有,视工作为革命;有的则视社区工作为过渡、跳板甚至休养,没有经历过失业、下岗、淘汰的痛苦,很难产生对职业的珍惜、敬畏、负责的意识。

    其三 ,我们的社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职业教育。我们有大学的学历教育,有工厂的技术教育,但没有规范的、系统的、认真的新社工入社的职业教育。并且,我们居委会、社工站的工作者绝大部分是从实践中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加之社区建设在我国也属新生事物,也处在摸索和尝试阶段,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大家建社区、搞管理是自学成才,往往是凭经验办事,认识局限和思维定势使管理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缺乏统一标准。这样就使人们形成一种会干就等于会管理、能人就等于贤人、事业成功就等于管理成功的错误认识,以干代管掩盖了社区工作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社区工作者在尚未真正成熟起来的时候 ,就被历史推上了发展快车道,就像一个尚未领取驾照的学车新手,还不知道红绿灯规则,也找不到公路的入口处,就开车上路了。因此,我们的社工是凭经验办事、靠悟性管理、没有经过专门职业训练的自然人。由于社工对自身角色的理解、感悟不深,常常出现分工不明确、站位不准确、跑位不精确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角色的越位、错位、缺位。

    问题一 ,角色越位。如足球场上进攻的队员在禁区跑到对方队员前面去了,跑过了位置。这种情况在社区管理中时有发生,工作人员不按程序、不按流程办事,上级越过站长找社工直接办事,社工越过站长找上级直接办事,中间环节得不到控制,管理出现漏洞。

    问题二 ,角色错位。如足球场上,前锋去踢后卫的位置,后卫又跑去踢前锋的位置。如站长不好好决策,一天到晚去当“救火队”队长;社工干事不老老实实地去干事,一天到晚对站长的决策品头论足,消极怠工,导致“毁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问题三 ,角色缺位。如球场上,守门员跑出禁区之外,留着空门被进攻者长驱直入。其实,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职业要求。凭兴趣做事、凭爱好做事、凭情绪做事的社区工作者大有人在,在管理中出现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就不足为奇了。

    社区职业工作者工作和管理要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干什么爱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干什么会什么、干什么像什么;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符合职业要求,最根本的就是要由自然人转变为角色人。只要我们能够克服管理的随意性、情绪化,多一些规则性、流程性,像演员扮演角色一样,不是把角色变成你自己,而是把你融入角色之中,那么成为一个成功的职业社工其实并不难。

    自然人与角色人的区别是 :

    (1)自然人是人治,角色人是法治。自然人是随意管理、随性管理、随机管理,计划赶不上变化,带有严重的主观主义和机会主义倾向。角色人是按程序办事、按流程办事、按制度办事,计划在先行动在后,一切从实际出发。自然人要的是一个好领导,角色人要的是一个好制度。

    (2)自然人重感情,角色人重理性。在自然人的管理中,主要受他的兴趣、爱好、情绪的影响;既把家庭里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去,也把工作中的情绪带到家庭中来,个人行为变为组织行为。角色人的管理,要求他按岗位、按责任、按职业的要求去思考、去行动,严格地把工作与家庭分开,组织行为是制度行为。

    (3)自然人忠于上级,角色人忠于职业。自然人崇拜权力,上级比工作重要,屈服于权力;凭义气办事,随意跳槽,有工作而无职业,没有职业的敬意感和敬畏感。角色人崇拜权威,忠于职业比忠于上级更重要,能坚持原则而牺牲工作;换工作不如换心境,信仰职业,职业就是自己的生命。

    一个合格的社区工作者应是 :

    ——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

    ——一个合格的职业人 ;

    ——一个合格的角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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