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以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推行“两委”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村务监督民主化,努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两委”运行规范化。为进一步巩固村党组织在村级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村级组织运行协调规范,该市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工作制度,重申和明确村党组织的地位、职责和作用,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村级后备干部推荐培养等党组织工作制度,促进村党组织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完善村委会工作制度,重申和明确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承担发展经济、管理村集体资产及公共事务、维护农村稳定等职责,并把拟提交村“两委”联系会议讨论的村重大事项、村级财务开支、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向村党组织汇报,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为保证村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该市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了依法自治相关制度: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对村委员会选举全面实行“直接选举”,扩大基层民主;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其他村级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明确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要求各村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内重大事项;建立民主恳谈会制度,一年两次召开民主恳谈会,村民通过恳谈会对村“两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落实整改;完善村民自治规章,结合各村实际,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逐步实现依法治村和以制治村。
三是推进村务监督民主化。为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对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实施有效监督,该市完善了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定了村务、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村帐镇管,堵塞村财务管理漏洞;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并把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每年组织村民代表、党员、部分群众参加民主评议村干部,对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总和数较多的村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不称职票较多的、明显不胜任岗位的干部,依章依法予以调整或罢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