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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南渡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做到“五个规范”
发布日期:2005-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在发展党员工作,溧阳市南渡镇党委除了履行必备程序外,还着重在五个方面加以规范。

  一是对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加以规范。他们要求各基层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前,必须向镇党委汇报,经审核把关后予以确定,主要把好“四关”,即:看该对象在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中是否记载;看该对象是否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看该对象是否参加党校培训;看该对象是否被列入支部年度发展计划。

  二是对考察内容加以规范。在加强对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的同时,特别注重对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的考察,从而杜绝了动机不纯者混进党内来。

  三是对发展材料加以规范。针对基层支部材料简繁不一,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够熟悉的情况,他们下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半年考察材料、支部考察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党内外代表座谈、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决议、上级党组织谈话等实质性内容明确统一格式,规定凡发展材料不达要求的,不予讨论审批。

  四是对公示过程加以规范。依照发展党员公示的要求,要求对每次公示情况,每个基层支部都形成详细小结,并在支部记录上有明显反映。一旦公示对象被吸收入党,公示通知、公示小结、支部记录一并装入卷宗。

  五是对票决制的执行实施进行规范。严格要求各支部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中必须进行票决,党委派员出席会议进行现场监督,投票单和结果报告单事后必须报镇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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