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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期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初步探索
发布日期:2005-12-09   浏览次数:  字号:〖
 

 

  长期以来,基层民政干部认真履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好评。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任务激增,要求也相应提高。基层民政组织所处的地位、所拥有的力量与其所承担的日益繁重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尤为突出。如何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适应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诠释新形势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冲破长期以来束缚民政事业发展的桎梏,已成为一个摆在广大民政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我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镇(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组织,配置一定数量的具有公务员编制的民政助理岗位,负责镇(区)的民政工作,并同时接受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当前民政工作基本的管理格局。然而,由于受乡镇撤并和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乡镇民政办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不强一直是困扰我市基层民政工作的问题之一。如18个镇(区)除溧城镇设有3个民政助理外,其余各镇都只配备了一名民政助理。而近年来,随着我市撤乡并镇步伐的加快,部分乡镇合并,致使现有镇(区)的管辖范围、行政村数和人口数差不多翻了一番。一个民政助理要负责20多个行政村和几万人的相关民政事务。从国家、省、市、县到乡镇,民政干部队伍明显呈典型的倒“金字塔”结构,乡镇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基层民政队伍的薄弱导致民政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使民政部门依法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实施救助保障服务缺乏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基层民政工作“缺位”现象严重。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的建立,民政工作领域拓宽、职能增加、任务加重,基层民政工作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任务,也由传统的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殡葬管理等几项增加至目前的五大类、20余项。归纳起来主要包括: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服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专项事务管理五大类。具体工作职责和任务设计诸如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社会捐助、福利企业管理;村委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双拥工作、退伍安置、优抚工作、军休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等二十多项。各项工作都要依靠基层民政工作者来落实完成。据统计,每位基层民政助理要向上对应12—14个局口,同时还要承担镇(区)安排的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征地拆迁等其它任务。工作头绪繁多,致使基层民政干部在民政工作中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无法将所有工作做深做细,导致救助不公正、发放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工作“缺位”现象严重。

  (三)民政干部队伍“老化”现象严重

  一是年龄结构老化。我市24名民政助理员平均年龄46岁,其中50岁以上8人,呈明显老龄化趋势。民政工作千头万绪,年龄偏大使他们工作力不从心,工作进取心、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相对地缺乏。二是业务知识老化。基层民政工作繁忙、人员短缺,使得基层民政工作者学习提高业务知识的方式与途径多以“短、平、快”的方式进行,基层民政助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基本局限于培训、开会、看书、看报、边干边学等。尽管业务培训是提高基层民政岗位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但是,大多是以“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难以做到系统、深入。缺少培训的系统性、完整性,从而影响培训效果。

  由此不难看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已成为困扰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民政办建设,夯实基础力量,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新时期下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初步探索

  我市从2004年起就投入精力,开展对各镇(区)基层民政工作情况的调研,并于2005年9月开始启动全市的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旨在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夯实基础,加快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一)注重调研,合理建议,争取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是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关键。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建议供领导参考和决策,则是争取领导重视的一个重要方法。以我市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全力推进为例。我们坚持把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的重要途径。从2004年起,市民政局就开始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调研范围遍及18个镇(区)及多个村(居)委会,搜集了大量实际数据,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在全市镇(区)推进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请示》,市政府批转了请示,要求各镇(区)、各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在此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全力协作,基层民政规范化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的快速推进。

  (二)规范管理,加强建设,促进高效运行

  从镇(区)民政办的运作来看,保持其长效、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运行程序入手,全面提升民政办服务水平。一是人员专职化。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前,全市仅有专、兼职助理24人,现各镇(区)共配备民政助理员46人,增加了近两倍,其中专职人员36人,占民政办总人数的78%,逐步达到专职化的要求。二是队伍专业化。目前全市46名民政办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1.8岁,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34人,占总人数的74%。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喜人局面。三是工作制度化。为了确保基层民政办规范高效运行,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各项民政工作的通知》,分别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职责任务、制度建设等8个方面对基层民政工作进行规范,促进基层民政办逐步向规范、高效、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培训,狠抓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如何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基础,我们在实践中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去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学习周国知同志先进事迹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在我市民政系统中大力弘扬了艰苦创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孺子牛”精神,引导民政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了基层民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民政干部业务水平。近期以来,我们多次召开全市民政大会,就如何开展当前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民政新政策进行专题学习。举办理论研讨会和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民政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撰写民政政策理论论文共60多篇,提高了广大民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钻研业务的能力。还积极创造条件,选派基层民政干部赴外地学习参观,开阔眼界。民政干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的提高,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四)、改善环境,确立地位,提高自信力

  民政办公室条件简陋、人手紧张、年龄偏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干部能有作为。我们抓住全市实施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利时机,在镇(区)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努力,使各镇(区)民政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达到了不少于40平方米的目标,并为他们配备了电脑、空调、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硬件设施的改善也带动了民政办各项软件制度的全面落实,大大提高了民政助理的工作热情和自信,为基层民政工作者在工作中创造佳绩提供了平台和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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