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5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携带规定材料到常州市北直街35号二楼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进行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均为原件);其他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均为原件);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的,还须出具资格证书原件。
注:1、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将以自动放弃处理。
2、此次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不含聘任制书记员和城管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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