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区提出要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龙头工程” 建设为契机,以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机制为抓手,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注重研究各类领导班子不同的配备要求,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保持科学的学识、年龄和个性气质结构,并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担任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的年轻干部,着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拔后备干部和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和复杂环境中任职锻炼。提任区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的,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计划地推进区级机关部门之间、区级机关部门与镇、街道之间干部的交流轮岗,把干部调配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实行空缺岗位公示制度,对空缺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应的选拔方式、程序适时、适度公开,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把公开选聘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方式,对专业性较强和后备人选不足的岗位实行公开选聘,逐步推行区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借鉴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新理念、新技术,不断改进干部考察、考核、测评的手段和内容。重视对干部以往工作和“八小时”以外情况的延伸考察,逐步推行差额考察制度。不断完善区机关职务聘任制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其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逐步建立起“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绩效挂钩、优胜劣汰”的机关工作人员选聘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加大对班子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监督,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督查,建立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在开展好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加大任期审计、聘期审计和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审计,审计结果要在相当范围内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健全到龄转岗、改任非领导职务和离岗退养等正常退出机制,严格“犯错误退”、“受处分退”等惩罚性退出机制,强化“不胜任退”、“引咎辞职退”等考核性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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