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不可缺少的组织保证。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的推进,一方面需要党中央以路线方针政策的形式将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向全党部署,另一方面,党中央的部署必须通过各级党组织进行贯彻落实,才能成为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行动。各级党组织能否行之有效地落实党中央的各项部署,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为了加强党的先进建设,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能力强,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
因此,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我们常州市级机关党工委对各直属党组织的党务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就调查中反映出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为下一步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
一、目前党务干部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级机关60个直属党组织共有124名专、兼职党务干部参与了问卷调查,平均每个单位有两名党务干部参与调查。通过调查,我们看到了党务干部队伍中有利于党建工作开展的积极因素:一是党务干部队伍较为稳定。调查中发现,有75人从事党务工作已经在5年以上,占到60%以上,其中又有41人从事党务工作已经达到了10年以上,占到了30%。二是学历层次较高。调查者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120人,占到97%。三是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在评价自己“对党务工作的热情”上,有53人认为“热爱这项工作,能积极主动思考工作”,占43%,有64人认为“一般,但能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占52%,仅有3%的人认为自己“不想做,对上级的有些工作有嫌烦情绪”。并且明确表示愿意或听从组织安排继续从事党务工作的有101人,达到81%。四是有一定的党务干部后备人选。在回答本单位“有没有合适的党务干部后备人选”时,有106人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占85%,明确表示“没有”或“没人愿意做”的各有7人。
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了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整体水平之上。但是,调查中也暴露出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影响机关党建工作发展的消极因素:
一是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在参加调查的124人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10人,在36岁至50岁之间有60人,在51岁至60岁之间有54人。可以推算,当前市级机关党务干部中,青年党务干部仅占约8%,中年的党务干部占约48%,而接近老年的党务干部大约占到了44%。由此可见,当前党务干部队伍中青年干部的数量偏少,而接近退休年龄的则明显偏多,因此这种结构上的不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务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是工作精力不够集中。在针对“工作精力分配情况”的调查上,回答“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只有15人,回答“大部分时间从事党务工作”的55人,回答“几乎没有时间从事党务工作”的43人。可见当前专职党务工作者仅占12%左右,其余都为兼职党务干部,并且在兼职党务干部中又有近半数的党务干部很少有时间从事这项工作。
三是党务工作知识掌握不够娴熟全面。在评价自己的“党务知识水平”时,仅有40名调查者认为自己“比较熟悉”,约占32%。在获取党务知识途径上,仅有49人能通过查阅书籍、上网查询、电话咨询、参加培训等多种方法来增长党务知识,仍有较大一部分人获取党务知识途径比较单一。
四是工作积极性有所欠缺。尽管当前党务干部队伍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并且都具有一定的履行职责的意识,然而,由于受到重业务轻党务现象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满足按部就班的应付,缺少积极主动的创新,党建工作缺少生机和活力,党组织既无影响力,又无凝聚力。在本次调查中,认为党务干部中最大问题是“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68人,约占55%。
二、上级党组织工作职能的缺失是产生问题的基本原因
党务干部队伍中存在上述消极因素,其中有党务干部、单位党组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够的原因,也有上级党组织在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上的工作职能尚存在缺失、管理力度尚不够强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党务干部的选拔上。在党务干部的选拔配备上一直存在着“三重三轻”的现象,即:○1重书记,轻委员。在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构成上,我们往往过多地关注该班子的书记的拟任人选,只要该人选符合《条例》关于职务的规定,该人选其他情况则不作要求,其他专职或兼职担任本单位党务工作的其他委员一般也存在这样的情况。○2重人数,轻结构。同样,在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构成上,我们一般也仅对该班子在委员的数量上及分布上进行把关,而对班子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则没有明确的要求。○3重安排,轻民意。在委员的产生上,一般是由上届委员会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或者由单位党组直接研究产生,这种带有“安排”性质选拔党务干部的机制,往往较少考虑民意,以及被“安排”者个人的真实想法。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既难以保证下属党组织的班子结构符合我们的要求,也无法将真正热爱党务工作,又受到广大党员干部信任的同志配备到党务岗位上来。
二是在党务干部的管理上。一方面,权限所限。党工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务工作)的层面,对人(党务干部)的管理仅仅限于选举结果的审批上;虽然已经对党建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考核,但其内容也仅局限于对事的考核,而对人的考核因属于单位内部行为,而不宜应用于身份上属于各单位的党务干部身上。基于这样的体制,党工委对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干部的管理权限是受到一定制约的。另一方面,激励不够。目前党务干部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比例很高,几乎所有的总支、支部单位和部分党委单位的党务干部都是兼职,除退居二线的同志外,自身的业务工作一般都比较繁忙,同时,由于近年来党工委工作外延不断拓展,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工作需要这些党务干部承担,从而直接导致他们工作压力的加大,但是这些额外的工作,组织上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回报,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党务干部发挥积极性。同样,对一些不重视、不胜任、不愿干这项工作的党务干部,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三是在党务干部的培养上。对党务干部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尽管近年来我们采取了办班、参观考察等方式,对提高广大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我们现在对党务干部的培训都是“一锅煮”式,缺乏系统的培训规划,因此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1业务培训缺乏及时性。培训班虽然每年都办,但并不是每次都安排业务内容,所以有的党务干部上岗多年仍未参加业务培训。○2培训内容、对象缺乏针对性。由于培训班内容和对象的整合性都很高,所以在内容和对象上都无法进行细分,只能进行“一锅煮”,因而有些内容对部分参加者缺乏一定的针对性。○3培训方式缺乏多样性。培训班这种传统的方式固然可以对一些知识性和理论性的内容进行培训,但是这种单一的方式,对党务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并不是万能的,必须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帮助党务干部开阔眼界、增长才干。
三、健全“三个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加强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意义重大,是基层党组织抓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推进“强基工程”的先导和保证。为了使这项系统工作有章可循,笔者认为有必要形成一定时期内关于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就党务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养进行系统的部署,并且将需要基层党组织执行的部分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具体应建立健全以下“三个机制”:
一是选拔机制。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首先是要形成一套有效的择优选拔机制,严格标准和程序,对行将进入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人选进行认真的把关,尽可能把素质好,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选拔配备到党务工作岗位。○1在基层选举中实行“两推一选”。所谓“两推一选”,就是在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时,采用分别在党内外进行民主推荐的方法,充分扩大基层民主,使群众信任的同志能够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要避免采用上届委员会商量确定或党组直接指定候选人的做法。同时,在班子出现缺额的情况下,同样要将增补人选的决定权交给广大的群众和党员。上级党委在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批前,要与党组织的负责人的拟任人、离任干部选进行谈话,了解其对从事党务工作的真实想法及思路。○2建立合理的班子结构标准。要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遵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方针,合理确定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使班子中既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有年富力强的中年同志,还要有朝气蓬勃的青年同志,使之既可实现年龄互补,又可防止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使党务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3逐步规范书记、副书记的配备。要从根本上提高和落实专职书记、副书记的职级待遇问题,明确直属党组织的专职书记享受同级行政副职待遇,专职副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并且要明确列入编制;要规范书记、副书记的配备人选,根据中央及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纪检组的管理体制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为便于开展监督,纪检组将处于更加独立的位置,由于纪检组将不再参加驻在单位的业务活动,鉴于此,派驻纪检组组长等已不宜作为驻在单位党组织的负责人来领导驻在单位的党建工作;另外,要适当增加专职书记的人数,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力量,为此,对于党员数超70的机关党总支宜升格为机关党委,党员数超30的机关党支部宜升格为机关党总支,对于设机关党委的单位以及党员数超过50的机关党总支,必须配备一名专职书记或副书记。○4形成党务干部储备机制。要注重培养党务干部后备人才,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发现和培养后备党务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落实,建立后备党务人才名册,有意识地吸收他们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活动,交办有关事项,让他们逐步熟悉党务工作。
二是管理机制。事实证明,党务干部主观能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着所在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因此,如何加强对在职党务干部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良性机制,激发他们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充分发挥,也是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1责任落实机制。要根据工作内容和岗位的不同,建立党组织负责人和主要岗位党务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对他们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提出相应的要求,在年度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同时,对党务干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考核激励机制。要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全面素质和工作效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不断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在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同时,还要落实对党务干部的激励机制。对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党务干部,要在每年召开党建工作会议时,进行适当的表彰奖励,不断激发党务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3交流轮岗机制。对主要岗位党务干部的年龄和任职年限作出合理的限定,逐步实现党务干部交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如:换届时,离退居二线或退休时间不满一届的,不再进入班子;专职书记、副书记任满两届必须交流轮岗。○4逐步建立必要的退出机制。要打破党务干部任期的框框,对任期内疏于履行职责的党务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是培养机制。首先要加强培训。对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同样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作,必须根据一定阶段的形势和任务,根据不同的对象和要求,形成系统的培训规划,就以下三个方面作出部署。○1培训的内容。针对党务干部不同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差别,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党务工作知识培训、相关知识培训和党务工作基本能力培训等。○2培训的方式。要针对不同的对象,根据需要,在方式上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手段, 主要包括常规培训、短期培训、专业职务培训、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3结果的运用。要使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取得成效,应当对接受培训的党务干部进行适当的考核,并且把培训和考核的情况与使用和奖励结合起来,把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党务干部的一个必要条件。其次,要为党务干部日常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有针对性地为基层主要岗位工作的党务干部提供学习的书籍和其他相关资料,既可以丰富他们的学习内容,也可以为他们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的政治学习提供便利。再次,要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要充分利用调研室的职能,组织协调好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的调查研究的工作,发动党务干部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工作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促使机关党务干部更快更好地进入工作状态。 |